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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07-30 00:49:08
建筑材料、建筑设计、建筑检测、建筑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咨询等发票,是否需要备注栏上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其他虽与建筑安装工程有关联但不属于“建筑服务”的业务,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并不需要在备注栏上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点和项目名称。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